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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代利潤大減 遭調(diào)侃:賣機票不如賣火車(chē)票賺
作者:admin 來源:海峽都市報 發布時間:2016-07-01

        2月18日,民航局下發通知,明確(què)航空客運手續費,由按銷售額比例支付改爲按每張客票定額支付。深航、國航、南航、東航四大航空公司均已確(què)定,7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。記者昨獲悉,廈航也即将實施,福航正在推進相關工作。實施新政後,機票代理利潤最低才5元,有票代調侃,“賣飛機票的利潤,還不如賣火車票瞭(le)。”


  據介紹,原先,票代每賣出一張機票,可以先抽走票價的3%作爲提成,後續航司會根據銷售業績,再給予返點(diǎn) 。而自下月起,一律不再按票價百分比提成,而是根據艙(cāng)位、航段,設定不同定額。


  昨日,記者從(cóng)廈門航空獲悉,其定額支付細則已制定:頭等艙(cāng)标準艙(cāng)60元/航段,公務艙(cāng)正價艙(cāng)40元/航段,兩艙(cāng)優惠艙(cāng)20元/航段,經濟艙(cāng)8折以上15元/航段,經濟艙(cāng)8折以下10元/航段,模糊艙(cāng)位(包含中轉、特價)5元/航段。此标準預計會在未來兩個月内實施。


  福州航空也回複(fù)記者稱(chēng),相關工作正在走流程。


  昨日,榕一家一級機票代理商接受記者採(cǎi)訪時表示,定額支付壓縮瞭(le)他們的利潤空間,“比如頭等艙三千多元的票價,新政實施前,不算上後續的業績返點,光是3%的提成,就有100元瞭(le),但現在幾家航司的支付标準多爲60元。”


  該票代表示,目前的對策是壓縮不必要支出,並(bìng)通過捆綁(bǎng)銷售其他旅遊産品的方式提高利潤。


  此外,該項通知同時明確(què),票代不得向旅客加收客票價格以外的任何服務費,不得惡(è)意篡改航企的客票價格及适用條件。此前,中小票代經常在機票價格和退改簽上鑽空子。新政實施後,航企将杜絕亂象,維護消費者權益。